根據《灌南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灌人才招公告核〔2025〕4號)要求,灌南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百分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要求
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A01-A19崗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A20-A41崗位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3:00-6:00)。
資格復審地點: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830會議室(集中辦公區8號樓8樓)。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在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需在原報名平臺繳納面試費用100元,繳費成功后方可取得面試資格(http://222.189.10.7:8082,建議使用360極速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訪問)。
三、資格復審材料
(一)《灌南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附件1)一份(下載并打印,填寫好完整信息)。
(二)本人身份證。
(三)2025年畢業生崗位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暫未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可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的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和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可先提供學校證明信或者錄取通知書(原件和中文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歷證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參加“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期滿合格證或相關證明;
6.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1年內的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服義務兵相關材料。
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如下材料:①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未參加社會保險證明;②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應提供2025年5月16日前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的,應提供最近半年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③《“2025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2)。
(四)其他人員均須提供學歷證書及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具有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
(五)本人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其中,A01、A02、A06、A07、A10、A21、A22、A26、A28、A34、A35、A38、A39、A40、A41崗位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及通過學信網查詢的學位在線驗證報告;A01崗位還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上級黨(工)委出具的證明(附件3);A20崗位還須提供會計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A25崗位還須提供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類),暫未取得的可先提供成績合格憑證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證書。
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無異議者,原件當場退還應聘人員。
應聘人員本人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持應聘人員授權委托書,同時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1.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2.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相關安排。
附件1.灌南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docx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4日